各位老师:
《法学院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办法》经学院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1年6月24日至6月29日
受理部门及电话:院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办公室,28008185。
法学院
2021年6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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